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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供氣行業合理收費的通知(衡發改商﹝2021﹞1號)


氣價收費標準:

按照下列文件所示,批複氣價為居民4.17元/方,非居4.59元/方,內含0.03元/方調節基金,取消後為居民4.14元/方,非居4.56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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