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雞籠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和政權建設,為本地區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政治、社會環境和組織保證。
2、負責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促進本片區兩個文明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主與法製建設工作,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
3、負責雞籠鎮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聯絡工委、紀律委員會、人民武裝及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4、負責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鎮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6人,其中全額撥款行政編製18人,事業編製8人;正科級6人,副科級12人,科員7人,其他人員1人。
第二部分 雞籠鎮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雞籠鎮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總收入1240.32萬元。比上年增長26.34%。總支出1131.37萬元,比上年增長15.25%。增長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調整人員經費以及本年度增加了其他收入180.43萬元,為縣級各主管部門撥入各項工作經費及農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年收入1240.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59.89萬元,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工作經費及項目經費180.43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年支出1131.37萬元中,基本支出501.9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44.36%。項目支出629.4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55.6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財政撥款總收入1059.89萬元,比上年增加8%,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總支出1026.34萬元,比上年增加4.6%,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增長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調整人員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財政撥款本年支出1026.34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0.92%,比上年增加4.6%。財政撥款支出增長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調整人員經費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財政撥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1.97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6.34萬元的53.7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0.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01萬元,占本年支出的5.7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9萬元,占本年支出的0.81%;農林水支出396.44萬元,占本年支出的38.63%;住房保障支出8.64萬元,占本年支出的0.84%。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本年支出決算數1026.3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13855.21萬元增加24%。其中基本支出決算數12410.5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9690.61萬元增加28.07%;項目支出決算數4770.2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4164.60萬元增加14.54%。與年初預算安排的差額主要是上年結餘結轉和年中追加預算安排的支出。
具體到項級科目的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289.55萬元,年初預算221.15萬元,完成預算130.93%為年中追加的異動人員經費及政策性調資。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支出決算45.63萬元,年初預算27萬元,完成預算16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支出11.96萬元,其他收入支出33.67萬元。主要為追加的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項)支出決算38.69萬元,年初預算23.4萬元,完成預算165.34%為年中追加的財政辦公樓裝修及添置辦公用品項目支出15.29萬元。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稅收事務(款)其他稅收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50.47萬元,年初沒有安排預算,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支出決算257.01萬元,年初沒有安排預算,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支出決算2萬元,年初沒有安排預算,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5.21萬元,年初預算未安排,為追加的在職人員死亡撫恤。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8.29萬元,年初預算安排8.29萬元,完成預算100%。
(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村道路建設(項)支出決算5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安排,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支出決算68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安排,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1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支出決算10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安排,為調整預算追加的牛形山水庫水費支出。
(12)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結村民委員會和對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支出決算313.44萬元,年初預算262萬元,完成預算119.63%,主要是追加了村幹部報酬。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8.64萬元,年初預算安排8.64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88.3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26.33萬元的47.59%。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330.64萬元,占基本支出488.39萬元的67.7%,日常公用經費157.7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2.3%。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三公”經費本年度年初預算數與上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15.6萬元,比上年16.36萬元減少4.6%。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74萬元,比上年6.87萬元減少45.57%。減少原因主要為單位公車老化,無專職司機,出車率降低。公務接待費支出11.86萬元,比上年9.49萬元增加24.99%,主要原因為扶貧及城鄉同治工作接待次數增加及物價上漲因素而對客餐標準在去年的基礎上略有提高。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我鎮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開展了自評。績效評價結果顯示,我鎮2018年度績效目標完成較好,在預算配置、預算執行、預算管理等方麵較好的支持了財政中心工作發展。2018年,我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有效發揮財政職能作用,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全鎮財政實力穩步提升,服務發展成效明顯,支農力度持續加大,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財稅改革紮實推進,財政管理日趨規範,黨建工作全麵加強,較好地服務了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與上年指標核對情況。
1、本年度收入1240.32萬元,上年度收入981.66萬元,比上年度增長26.35%。主要原因為本年度增加了其他收入180.43萬元,為縣級各主管部門撥入各項工作經費及農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資金。
2、基本支出本年度501.92萬元,比上年度的730.03萬元減少了31.25%。主要原因為當年度退休兩人,死亡一人,調離兩人,其次各項工作業務支出今年全部納入項目支出。
3、日常公用經費本年度157.74萬元,比上年度的354.92萬元減少55.56%。主要原因為嚴控非生產性支出,在保工資保運轉的基礎上以生產性支出為主。
4、項目支出本年度629.45萬元,比上年度的251.64萬元增長150.14%。主要原因一是村級轉移支付正常增長,其二新增農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其三為各項農業生產建設增加。
5、年末結轉和結餘本年度324.36萬元,比上年度的215.41萬元,增長50.58%。主要原因為本年度尚有各項補助津貼未發放,還有部分支出未列支。
6、資產總計本年度2656.22萬元,比上年度的1414.36萬元,增長87.8%,負債總計本年度2202.01萬元比上年度的1070.55萬元,增長105.69%。主要原因為上級各主管部門撥入經費增加,應付未付各村往來款項增加。
7、年末實有人數本年度27人比上年度35人減少8人,減少8人分別為元月份調離2人,元月份死亡1人,3月份退休1人,9月份退休1人,上年度加上了沒有編製的工勤人員3人。
8、公務用車運行與維護費本年度3.74萬元,比上年度的6.87萬元,減少45.57%。減少原因主要為單位公車老化,無專職司機。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5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我鎮共有車輛1 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沒有。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核撥給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經費:指省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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