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0000000/2024-22233020
文號:清政辦發[2024]13號
統一登記號:HNDR-2024-01005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範圍:全社會
信息時效期:
簽署日期:
登記日期:
所屬機構: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所屬主題:應急預案
發文日期:2024-07-18
公開責任部門:
HNDR-2024-01005
清政辦發[2024]13號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單位,各油氣長輸管道企業: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預防和應對我縣境內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我縣能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縣安委會相關規定,結合我縣“五全一常態”機製要求,製定《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附件: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18日
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1.5 應急預案體係
2 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2.1 縣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 縣指揮部
2.1.2 縣指揮部職責
2.2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 縣指揮部辦公室
2.2.2 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3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2.4 現場組織機構
2.4.1 現場指揮部
2.4.2 應急救援工作組
2.5 專家組
3 預警與信息報告
3.1 預警信息
3.2 事故預警
3.2.1 預警分級
3.2.2 預警發布和解除
3.2.3 預警內容
3.2.4 預警方式
3.2.5 預警措施
3.3 信息報告
3.3.1 報告程序
3.3.2 報告內容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1.1 Ⅳ級響應
4.1.2 Ⅲ級響應
4.1.3 Ⅱ級響應
4.1.4 Ⅰ級響應
4.2 響應行動
4.2.1 Ⅳ級響應
4.2.2 Ⅲ級響應
4.2.3 Ⅱ級響應和Ⅰ級響應
4.3 應急處置
4.4 信息發布
4.5 應急結束
5 善後工作
5.1 善後處置
5.2 事件調查
5.3 工作總結與評估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電力保障
6.2 物資裝備保障
6.3 隊伍保障
6.4 交通運輸保障
6.5 治安保障
6.6 經費保障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教育
7.2 預案演練
7.3 獎勵與責任追究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8.2 名詞解釋
8.3 預案實施
附件:1.衡南縣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組織圖
2.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報告流程圖
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預防和應對我縣境內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我縣能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9年修正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2022年修訂版)》《湖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湘政辦發〔2013〕28號),《衡南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衡政發〔2013〕23號)、《衡南縣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衡政辦發〔2018〕21號)、《關於建立底線工作“五全一常態”機製的意見》(衡辦〔2022〕3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衡南縣行政區域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規定的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具體包括國家管網公司長郴成品油管道衡南段、國家管網公司新粵浙天然氣管道衡南段、湘投天然氣衡南至衡陽天然氣支線管道工程衡南段、新疆煤製氣外輸管道廣西支幹線衡南段、衡炎天然氣支線管線工程衡南段。
其中,國家管網公司長郴成品油管道衡南段,途徑洪山鎮、冠市鎮、江口鎮,設計壓力為9.5兆帕。在衡南設置1座閥室,識別高後果區4處。
國家管網公司新粵浙天然氣管道衡南段,途經江口鎮、冠市鎮、洪山鎮、鐵絲塘鎮,設計壓力10兆帕,設置衡陽分輸清管站1座,站場位於衡南縣洪山鎮,同時設置1座閥室。衡南境內識別高後果區2處。
湖南省天然氣有限公司衡炎支線管道衡南段,設計壓力10/6.3MPa,長度27.014km,其中國家管網衡陽分輸清管站-衡陽分輸站0.48km;衡陽分輸站至衡南縣與安仁縣交界點26.534km,設置1座衡陽分輸站,位於衡南縣洪山鎮揚名村,同時設置1座閥室,位於衡南縣寶蓋鎮泰益村。衡南縣境內識別高後果區4處,長度9.8km。
湘投天然氣衡南至衡陽天然氣支線管道工程衡南段,設計壓力6.3MPa,長度19km,途經衡南縣洪山鎮、茶市鎮、泉溪鎮,設置1座站場和1座閥室,衡南境內識別高後果區2處。
新疆煤製氣外輸管道廣西支幹線衡南段,途經洪山鎮、茶市鎮、雲集街道、鬆江鎮、栗江鎮、硫市鎮、近尾洲鎮、茅市鎮,主要穿越工程包括7處高等級公路穿越、3處高速公路穿越、2處鐵路穿越、3處水域大中型穿越;管徑Φ813,設計壓力10MPa,衡南縣線路水平總長度為82.317km,設置6座RTU閥室。衡南縣境內4處二級高後果區。
本預案所稱的管道突發事件,是指油氣長輸管道在運行、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等過程中,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事件。管道遭受恐怖襲擊,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事件。
因恐怖襲擊引起的突發事件,同時執行《衡南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負責油氣長輸管道因恐怖襲擊造成的泄露、火災、爆炸事件的應急處置。處置恐怖襲擊事件執行《衡南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整合資源、快速聯動,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科學應對、高效處置,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 應急預案體係
構建縣、鄉鎮(街道)及油氣長輸管道企業三級聯動應急預案體係,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和油氣長輸管道企業要結合各自實際,參照本預案建立完善本行政區域、本單位的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2 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2.1 縣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 縣指揮部
縣人民政府成立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係發展改革工作副主任、縣發改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衡南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局、縣林業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總工會、縣融媒體中心、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油氣長輸管道企業、國網衡南供電公司、移動衡南分公司、聯通衡南分公司、電信衡南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縣指揮部職責
統一組織、指揮、協調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衡南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定全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重大問題;督促和指導現場指揮部工作;調集油氣長輸管道應急救援資源;根據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或終止縣級應急響應。
2.2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 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由縣發改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2 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縣指揮部日常工作;貫徹落實縣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報告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信息,提出預防和救援對策、措施與建議;協調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及救援工作,組織會商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對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技術機構的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安全監測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發布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信息;組織預案演練;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縣發改局 負責縣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發揮油氣長輸管道保護安全責任鏈作用;負責技術專家組的組織與管理;督促檢查和指導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並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對地下空間的開發使用,協助提前規劃應急需要;協助開展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縣科工信局 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商保障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通信暢通。
縣財政局 負責組織安排資金用於突發事件救援與處置。
縣公安局 負責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和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實施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製;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當發生恐怖事件時,按照《衡南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負責辦理涉恐案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法律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工傷認定;協調處理待遇支付工作。
縣民政局 負責協調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緊急轉移安置期間人民群眾無能力克服的生活困難救助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 負責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指導縣內各級主管管道保護工作部門對全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件的響應級別,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自然資源局 負責監測和預報全縣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全麵分析並及時提供影響油氣長輸管道安全地域和突發事件發生地域的地質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衡南分局 負責在突發事件現場監測環境危害成分和程度,提出控製措施;負責對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空氣等次生汙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得到控製後,指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汙染;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指導、協調因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造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協調運輸企業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應急物資、搶險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運送。參與縣級管理水域發生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相應水域進行水上交通管製。
縣農業農村局 負責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作物災後恢複生產。
縣水利局 負責發布突發事件期間突發地的水利工程險情及提供抗洪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縣衛健局 負責組織、協調、部署相關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時轉運傷員,安排相關醫院開辟綠色通道,根據受傷人員傷情,組建專家救治隊伍;協調相關藥品和設備的配置。
縣林業局 負責指導、協調事件發生地森林濕地等資源管理、保護和修複。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參與職責範圍內的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負責督促指導所管的縣城行業做好有關市政工程設施的搶修和搶險;協調組織起重機、挖掘機等建築行業搶排險設備;組織所轄縣城橋梁、隧道設施的搶險工作。
縣氣象局 負責發布全縣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供突發事件現場附近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縣消防救援大隊 組織、指揮消防隊伍進行現場滅火與救援工作;並做好有關設備容器冷卻;協助控製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擴散;協助管道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堵漏工作。
縣總工會 指導、協調做好遇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縣融媒體中心 負責指導、組織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媒體的宣傳報道。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組織開展一般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置或較大及以上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做好搶險處突、人員疏散、交通管製、物資供應、善後處理等相關工作;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油氣長輸管道企業 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或修訂本單位應急預案,使之融入縣油氣管道應急預案體係,並按規定報主管部門備案;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先期啟動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按照現場指揮機構的要求,配合實施事故救援。
國網衡南供電公司、電信衡南分公司、移動衡南分公司、聯通衡南分公司 負責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電力及應急通訊保障工作。
2.4 現場組織機構
2.4.1 現場指揮部
縣指揮部在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擔任,或由縣指揮部指定。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製定和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並向縣指揮部和縣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
2.4.2 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幹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和發布,協調解決救援工作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負責製訂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製、當地社會秩序維護和交通運輸工具及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工作等。
(4)醫療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工作。
(5)後勤保障組:負責被疏散人員的安置、搶險物資的供應、道路修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6)善後處理組:負責突發事件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工作。
2.5 專家組
縣指揮部成立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專家組。專家組為本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谘詢與建議。
3 預警與信息報告
3.1 預警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業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機製,對油氣長輸管道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或其他災害的信息,要按規定及時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氣象局、縣自然資源局以及油氣長輸管道企業建立氣象與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製。縣氣象局負責發布全縣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聯合自然資源局製作並發布全縣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管道企業製作因氣象和地質因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並報告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進行核實、研判後及時上報指揮部,同時報送縣應急指揮中心。
3.2 事件預警
3.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3.2.2 預警發布和解除
Ⅳ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發布和解除,並報縣指揮部備案;Ⅲ級預警由縣指揮部發布和解除;Ⅱ級和Ⅰ級預警由縣指揮部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後,報縣應急指揮中心發布和解除。
3.2.3 預警內容
預警信息應當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谘詢電話等。
3.2.4 預警方式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主要通過縣人民政府相關係統、縣直有關部門相關係統發布,同時充分利用各種有效通訊手段和傳播媒介,如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有線電視、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通知等。
3.2.5 預警措施
發布Ⅲ級以上預警後,縣指揮部應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以下預警工作:
(1)事故未發生時,負有信息報告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事態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可能性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並通知可能發生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
(2)事故已經發生,但不需要啟動Ⅲ級預警時,做好事故擴大、升級後需開展Ⅲ級預警的準備,並按照規定向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影響的公眾通報有關的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谘詢電話。
(3)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依據勢態變化情況和專家組提出的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單位。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的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 信息報告
3.3.1 報告程序
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是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事發企業要在事發後1小時內報告事發地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情況緊急時,企業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發地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接報油氣長輸管道事故信息後應在1小時內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接報後應立即核實相關信息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後書麵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3.3.2 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突發事件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突發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判斷、突發事件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突發事件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突發事件發展趨勢預測等。信息報告應及時、準確、要素完整,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規模層級、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救援工作需要,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4.1.1 Ⅳ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一般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屬Ⅳ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4.1.2 Ⅲ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較大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屬Ⅲ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1.3 Ⅱ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重大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屬Ⅱ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1.4 Ⅰ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特別重大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屬Ⅰ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及以上人員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2 響應行動
4.2.1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並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1)現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信息後,立即向縣指揮長報告事故情況,向事發企業負責人傳達關於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
(2)現場指揮部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及時向縣指揮長匯報,由指揮長啟動Ⅳ級響應。
(3)啟動Ⅳ級響應後,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等單位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救援。
(4)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單位和居民。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負責核實突發事件信息及所造成的損失程度,立即如實報告現場指揮部,同時啟動本企業的應急預案。
4.2.2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由縣指揮部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1)縣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後,立即向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向突發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傳達縣指揮部負責人關於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
(2)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由縣指揮部指揮長啟動Ⅲ級響應。
(3)啟動Ⅲ級響應後,縣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縣應急救援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等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救援。
(4)及時通報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適時向媒體公布。
(5)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處置。
4.2.3 Ⅱ級響應和Ⅰ級響應
發生重、特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由縣指揮部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後,報請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處置。必要時,請示市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統一指揮處置。
4.3 應急處置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突發事件時,事發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有關部門應在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製事態。
事發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是突發事件的第一響應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上報事件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協助事發企業控製事態。
縣指揮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或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工作。
4.4 信息發布
縣融媒體中心會同縣發改局等涉事部門按照衡南縣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
4.5 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相關危害因素消除,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決定並宣布應急結束。
5 善後工作
5.1 善後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賠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善後工作,做到盡快恢複正常秩序,消除事件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 事件調查
對突發事件展開全麵調查;查清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認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責任,提出對突發事件單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5.3 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地方政府和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應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分析原因,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製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防止類似突發事件再次發生。
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後將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指揮部和縣應急管理部門。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電力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值班電話須24小時有人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縣科工信局和縣發改局分別協調各通信運營商和供電公司,為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建立可靠的指揮通信係統及電力保障,確保應急救援通信暢通和電力供應。
6.2 物資裝備保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有關單位、油氣長輸管道企業要充分做好應急物資的儲備與管理工作,確保各類物資齊備完整。
6.3 隊伍保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業應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隊伍規模和人員技能應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積極開展救援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裝備的運輸。
6.5 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要加強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必要時在突發事件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或警戒哨,做好現場控製、交通管製、疏散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6.6 經費保障
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費用應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教育
政府各職能部門、各油氣長輸企業要及時向公眾和員工宣傳油氣儲運的危險性及發生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製度,結合我縣和國內其他地區油氣長輸管道和城鎮燃氣事故教訓,針對不同對象製定宣傳教育內容和計劃,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各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按照規定對員工進行培訓,特別是加強對各類設施設備的應急操作培訓,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2 預案演練
縣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衡南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縣指揮部至少每年組織1次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提高對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各相關力量之間的配合溝通。
各油氣管道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音像(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演練結束後,組織單位應對演練進行評估,對完善預案、應急措施等方麵提出意見或建議。
7.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對應急救援組織不力,遲報、瞞報、謊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造成突發事件損失擴大的,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發改局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8.2 名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所稱的“油氣長輸管道”是指長距離輸送石油(包括柴油、汽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氣的管道,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和企業廠區內管道。
本預案所稱“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屬設施。
8.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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