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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硫市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的通知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印發<衡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246) 《中共衡南縣委辦公室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衡南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辦〔20248) 精神,報縣委編委審定,現將硫市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製 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內設機構調整

(一)黨政辦公室。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會 務、文秘、文電、機要、檔案管理、接待服務、政務信息、 宣傳報道、綜合協調、統計報表、督查考核、機關行政後勤 管理等工作;負責統戰、民政、社會保障、文化旅遊、科技 教育、衛生健康、殘疾人、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相關管理 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 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設置 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指導村(社區)加強黨組織陣地建 設。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選舉黨代表及黨代表日常管理 服務工作。負責村(社區)幹部隊伍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指導村(社區)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督促落實以黨建 促鄉村振興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平安法治、信 訪維穩、禁毒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和社區矯 正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 森林防滅火等應急管理工作。

(四)經濟和生態辦公室。負責擬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產業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和市政 基礎設施建設、商貿流通、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等工作,承 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麵的指導協調職責。負責自然資源、林業、 農業、水利、住建、交通運輸等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環境汙 染事故與生態破壞事件的查處。

二、關於事業單位調整

(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科級)。負責農業、林業、 水利、農業開發、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麵的公益服 務和相關應急事務工作。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社會事業公共服務 工作;負責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文化旅遊、市 場服務、民族宗教等公益性社會事務服務工作;負責鄉鎮政 務服務工作。

(三)自然資源和村鎮建設事務中心。負責編製實施村 鎮規劃、村莊規劃,國土空間用途管控,農村住房建設,耕 地保護等公益服務和相關應急事務工作。

(四)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管理等日常事務 工作。

(五)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行使縣級部門下放或委 托的行政執法權。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 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名義開展執法工作,並接受有 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相關專業執法工作由縣本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擔,鄉 鎮主要負責日常巡查、綜合檢查、接受投訴舉報、協助調查 取證等工作,建立鄉鎮綜合檢查與縣級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 製,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

三、關於人員編製調整

硫市鎮機關行政編製36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 業編製2名,人員隻出不進,編製出一減一。

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3名,其中:農業綜合服 務中心21名,設主任1(副科級),副主任3;社會事 務綜合服務中心1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自然資 源和村鎮建設事務中心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退 役軍人服務站3名,設站長1名;綜合行政執法大隊11名, 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機構設置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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