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鎮域概況
雞籠鎮位於衡南縣的西部,距衡陽市區
(二)土地利用現狀
2014年,雞籠鎮土地總麵積10764.52公頃,其中農用地8888.67公頃,占82.57%;建設用地879.30公頃,占8.17%;其他土地996.55公頃,占9.26%。
本次規劃修改以2005年為基期年,2014年為規劃修改年,2020年為目標年。
規劃範圍為雞籠鎮區域內的所有土地,土地總麵積10764.52公頃。
修改後,到2020年,全鎮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269.07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麵積不低於1649.72公頃,全鎮通過土地開發整理複墾補充耕地麵積115.50公頃;
建設用地總規模控製在641.55公頃以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製在549.91公頃以內,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製在60.59公頃以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製在148.21公頃以內,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控製在128.79公頃以內,建設占用耕地控製在44.34公頃以內。
修改前後各項規劃目標及變化情況見附表3。
(一)調出情況
雞籠鎮調出基本農田36.29公頃,主要分布在賜山村、井邊村、大江村、芳衝村、太平庵村、新文村和石堰村等村。其中因現狀非耕地及質量較差(坡度等級、利用等較差)需調出35.49公頃,主要分布在芳衝村、太平庵村和石堰村,因建設用地調入需調出基本農田0.80公頃,主要分布在雞籠村和賜山村。
(二)補劃情況
雞籠鎮可補劃為基本農田的優質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五星村、井邊村、大塘村、永興村、雞籠村、日光村和中心村等村,此次補劃基本農田30.47公頃,主要位於五星村、雞籠村和大塘村。
劃定後,永久基本農田麵積為1649.72公頃,落實了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主要布局在棟塘村、中山村、大江村、赤堰村、日光村、井邊村和雞籠村等村。
(一)城鎮工礦用地調整
本次規劃修改,由於雞籠鎮鎮區建設,調入城鎮工礦用地12.33公頃,分布在雞籠村和賜山村。
調出城鎮工礦用地6.43公頃,位於雞籠村和葉江村,主要是近期不在發展方向範圍的地塊。
(二)農村居民點用地調整
本次規劃修改,由於雞籠鎮農民建房需求和基礎設施建設,調入農村居民點用地1.00公頃,主要分布在芳衝村。
本次規劃修改,雞籠鎮不涉及農村居民點用地的調出。
(三)交通水利用地調整
本次規劃修改,由於2015-2020年期間雞籠鎮急需落地的重點交通水利項目有婁衡高速公路岐山連接線和瓦子塘至岐山旅遊專線的建設,共計調入交通水利用地29.97公頃,分布在雞籠村、賜山村、永興村、中心村、石堰村和長康村等村,具體增加規模按項目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確定並追加。
本次規劃修改,雞籠鎮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的調出。
(四)其他建設用地調整
本次規劃修改,雞籠鎮不涉及其他建設用地的調入。
本次規劃修改,調出其他建設用地6.38公頃,位於岐山村,主要是近期不在發展方向範圍的地塊。
雞籠鎮生態保護用地隻要是岐山國家森林公園範圍內劃定的生態用地,劃定生態用地規模1768.59公頃,主要布局在鎮域西部的芳衝村、東華村、岐山林場、岐山村、太平庵村和泉口村等村。
(一)土地用途分區規劃
本次規劃修改後,將全鎮土地劃分為七個用途區,其中: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和林業用地區變化較大,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增加43.34公頃、一般農地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減少68.43公頃、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增加1320.00公頃、林業用地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減少1229.21公頃。
分區麵積及數量變化具體見附表。
(二)建設用地管製分區規劃
為加強對建設用地的空間管製,規劃修改後將全鎮行政轄區內土地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製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四個管製區,由於鎮域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的調整、生態保護用地的劃定,允許建設區、限製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都發生了變化:允許建設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增加38.73公頃、限製建設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減少1358.73公頃、禁止建設區規劃修改後較修改前增加1320.00公頃。
分區麵積及數量變化具體見附表。
本次規劃修改,雞籠鎮涉及調入的允許建設區範圍內未壓覆重要的礦產資源。本次規劃修改,雞籠鎮涉及調入的允許建設區處於地質環境危險性小的低易發區,調入的允許建設區範圍對地質災害可能性大、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以及建設場地適宜性差的區域采取了避讓措施。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