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印發《規範政府信息線下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衡陽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線下公開渠道設立標準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場所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要求,特製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一)各級政務大廳:縣政務大廳、暫時保留的部門辦事大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服務大廳、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服務大廳、縣民政局婚登中心)、各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大廳、各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
(二)縣直機關及事業單位:縣政府工作部門及事業單位,縣黨群服務部門,圖書館、檔案館。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實施內容
(一)設置項目。設置政務公開專區、公共信息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已有或有條件的可設置電子信息屏。
(二)設置要求。政務信息查閱點要堅持因地製宜、合理利舊、節約高效、方便使用的原則,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科學合理配置資源。查閱點應設置在本單位大廳入口或政務大廳內顯眼開闊處,並在大廳顯眼位置設置“政務公開專區”標識牌,設置政務公開專欄(陽光台)、擺放公開資料展示架,配備政務公開查詢電腦(或自助查詢終端、信息查詢觸摸屏)、打印機、老花眼鏡、紙張、筆、桌椅等。在大廳內設置政務公開窗口並安排專人為群眾提供政務信息谘詢、查詢打印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受場地麵積製約不能設立政務公開窗口的可單獨設立公共查閱室,不能集中擺放全部公開設備的允許部分設施設備單獨擺放,但要保證公共查閱室所在位置及設施設備擺放位置方便群眾獲取信息。
(三)標識標牌。“政務公開專區”標識牌,下麵標注“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標識牌字體使用方正小標宋簡體,顏色為藍色、色值為C100M78YOKO,大小間距與大廳麵積相協調。公開資料展示架上方應注明“公開資料展示架”字體,其字體、色值與“政務公開專區一致”,字號根據展示架尺寸比例縮放。政務公開查閱電腦旁應放置帶有“政務信息公開查閱電腦”字樣的固定立式台簽,字體、色值與“政務公開專區”一致,字號80pt,台簽規格宜使用200mm×100mm,材料使用強磁亞克力台卡。
(四)公開要求。政務公開專欄(陽光台)要公開本單位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及職責,重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服務指南或辦事流程、規劃總結報告等信息。政務公開查詢電腦需連接縣政府門戶網站中“政務公開”欄目,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主動、準確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本地區、本部門相關政務信息,方便群眾實時查詢。查詢電腦應連接打印機,為群眾免費提供查詢打印服務。公開資料展示架上需擺放各級政府公報、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相便民服務手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及重要政策文件,供群眾查閱或取用。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設置自助查詢終端、信息查詢觸摸屏,在單位大廳顯眼位置擺放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本部門相關政務信息。
(五)管理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安排專人對政務公開專區進行日常管理、維護,確保政務公開專區查詢電腦、顯示屏、打印機等電子查閱、打印設備網絡暢通可正常使用。政務公開專區紙質查詢文本要分類擺放整齊、數量充足並動態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依規及時主動、準確公開本單位政府信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構和專人負責,製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5月底落實到位。
(二)強化督導考核。各級各部門要把該項工作列入政府績效目標考核,作為重要的考核評估內容;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及本行業部門政務公開標準化工作督查指導,確保政務公開標準化工作規範有序、紮實有效推進。
衡南縣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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