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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農業農村局關於對《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起草說明

衡南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清政發〔2020〕號),就《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相關重點,現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8月以來,我國從北到南先後發生了非洲豬瘟疫情,造成生豬大批死亡,引起豬價暴漲,為了發展畜牧業生產穩定物價,推進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合理布局畜禽養殖場所空間和結構,促進畜禽養殖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部委的規章政策等,並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出台了《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

二、實施《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基本原則

以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控製農業麵源汙染、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為目的,以統籌兼顧、科學可行、依法合規、以人為本為基本原則,綜合考慮各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及生態功能重要性,在與生態保護紅線格局相協調前提下,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區域為重點,兼顧江河源頭區、重要河流岸帶、重要湖庫周邊等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區域,科學合理劃定禁養區範圍,切實加強環境監管,促進環境保護和畜牧業協調發展。

三、《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劃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3、《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5、《風景名勝區條例》;

6、《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

7、《湖南省飲用水源地保護條例》;

8、《湖南省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規定》;

9、《湘江幹流兩岸養殖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10、《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環辦水體〔2016〕99號);

11、《關於進一步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環辦函〔2019〕55號);

12、《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環函〔2019〕189號);

13、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四、《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禁養區劃定範圍

本方案中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為一級禁養區和二級禁養區。其中一級禁養區包括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養區陸域部分、城鎮建成區、自然保護區、湘江幹流沿岸陸域500m範圍內陸域。二級禁養區包括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養區

衡南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2個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19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水源保護區陸域部分劃為一級禁養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陸域部分劃為二級禁養區。

(二)湘江幹流沿岸陸域500米禁養區

衡南縣境內湘江幹流涉及近尾洲鎮、栗江鎮、鬆江鎮、向陽橋街道。其中沿岸陸域500米範圍麵積為47.35k㎡。其中有5處飲用水源保護區禁養區與湘江沿岸500米禁養區重疊,分別是位於雲集鎮的衡陽市衡南縣湘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位於車江街道友誼村的衡南縣雲集街道湘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衡南縣栗江鎮湘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衡南縣鬆江鎮湘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衡南縣近尾洲鎮湘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三)自然保護區禁養區

湖南衡南江口鳥洲省級自然保護區位於湖南衡南縣江口鎮境內,毗鄰衡南縣—耒陽市邊界處,是衡南縣的東南邊陲,西北至衡陽市城區57千米,地理坐標為東經112°50´23"至112°52´11",北緯26°39´48"至26°41´13",由丘崗山地、耒水河流、河洲構成,總麵積2.354k㎡,陸域麵積1.494k㎡。

(四)城鎮建成區禁養區

衡南縣城鎮建成區包括雲集街道建成區、車江街道建成區、向陽橋街道建成區、相市鄉建成區、鬆江鎮建成區、鐵絲塘鎮建成區、寶蓋鎮建成區、茶市鎮建成區、洪山鎮建成區、泉溪鎮建成區、鹹塘鎮建成區、花橋鎮建成區、冠市鎮建成區、江口鎮建成區、栗江鎮建成區、硫市鎮建成區、近尾洲鎮建成區、茅市鎮建成區、柞市鎮建成區、三塘鎮建成區、譚子山鎮建成區、泉湖鎮建成區、雞籠鎮建成區。

(五)劃定結果匯總

全縣共劃定禁養區40處:其中飲用水源保護區禁養區16處(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禁養區16處、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禁養區13處)、湘江沿岸500米範圍禁養區1處、自然保護區禁養區1處、城鎮居民區禁養區22處。

五、《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管理要求

禁養區劃定方案隻針對年出欄生豬≥500頭的規模養殖場,其它畜禽按照豬的養殖當量折算;一級禁養區內禁止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二級禁養區內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畜禽糞便、養殖廢水、沼渣、沼液等經過無害化處理用作肥料還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不造成環境汙染的,不屬於排放汙染物)。

六、《衡南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是保護和改善我縣農村生態環境的有力保障。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級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要求,嚴格執行禁養區相關規定,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廣泛宣傳,接受監督

各單位要充分采用多種方式向全社會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積極營造整治畜禽養殖汙染的輿論氛圍,使"種養結合、生態養殖、循環養殖"的觀念深入人心。

(三)明確職責,嚴格執法

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是一項涉及麵廣、任務重的係統工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對本轄區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負總責,根據本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本行政區域禁養區的具體範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轄區內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對矛盾問題突出、區域位置敏感、汙染情況嚴重、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意見較大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實行關停、搬遷,對其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市場調節、新型農村社會建設等逐步予以淘汰、規範。

市生態環境局衡南分局負責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將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納入日常執法監管範圍,采取隨機抽查、例行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並及時做好記錄,建立管理台賬,對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依法嚴格查處。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指導和服務,加強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治理,推行科學適用糞汙綜合利用模式,做好養殖場、養殖小區監督管理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畜禽養殖相關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四)強化督查,嚴格考核

縣政府將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納入縣級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績效考核內容,縣績效考核辦要加大督查力度,對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不重視、不認真履職盡責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相關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衡南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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