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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自然資源局解讀《衡南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9年自然資源辦公廳關於印發《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價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對於土地管理有著重要意義。首先,它有助於規範土地市場,防止土地資源的過度開發和浪費,其次,它可以保護被征地農民的權益,避免因土地使用權的不公平交易而導致被征地農民利益受損。此外,它還可以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因此,起草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是必要的,它將有助於关键词2更好地管理土地資源,實現社會公平和可持續發展。

二、起草過程及文件依據

本次起草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是依據《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實施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成果的通知》(清政辦函[2023]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價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922號、《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相關文件精神進行製訂。

2022825日,縣自然資源局召開了製訂工作動員大會,即日起工作全麵開展,自然資源部門與技術單位共同完成了資料收集、數據分析、土地分等定級、數據統計、圖件編製、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體係建立等工作

202291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局內部相關業務股室召開成果討論會,就初步成果級別的劃定和價格的確定進行了集體會審和研究。

202298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召開了有產業園區、平台公司、鄉鎮多方參與的成果討論,就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征求各方意見。

2023323日縣自然資源局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要求,組織召開聽證會,會議邀請縣直機關、鄉鎮、用地單位、社會公眾等代表參加會議,對成果進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通過對各方意見的征集,對成果進行重新修改和完善後,成果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審議,成果審議通過後,經司法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後,縣人民政府正式公布《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實施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成果的通知》(清政辦函[2023]7號)試行期為一年。現成果經過一年的試行,成果符合當前衡南縣經濟發展狀況,縣人民政府正式發布《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實施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成果的通知》(清政辦發[2024]11號),自2024年8月6日起執行。

三、主要內容

(一)目標任務

製訂衡南縣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是為進一步規範土地市場秩序,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加強國有劃撥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城市地價體係,為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稅費征收等提供科學、客觀、合理的依據。

(二)主要措施

本次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的製訂範圍覆蓋為全縣,按照區域劃分為三個級別。根據《劃撥用地目錄》19類土地可以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綜合目錄中規定的19類用途分為三種用途製訂劃撥用地使用權價格,即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Ⅰ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Ⅱ類)

(三)適用對象

本次《通知》適用範圍為衡南縣行政轄區內以劃撥方式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

(四)執行標準

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為住宅用地一級範圍26萬元/畝,二級範圍24.67萬元/畝,三級範圍22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Ⅰ類)一級範圍24.33萬元/畝,二級範圍22.67萬元/畝,三級範圍21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Ⅱ類)一級範圍22萬元/畝,二級範圍21萬元/畝,三級範圍20萬元/畝。

擬劃撥土地供應價格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與相關指標費用(水田20萬元/畝、旱地12萬元/畝)之和。

四、專業名詞解釋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的定義:劃撥土地使用權指導價格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成本費用。包括征地補償費、土地報批費用及相關稅費、征地工作經費、資金利息等相關費用。

 



衡南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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