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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HNDR-2024-01003

 

 

 

 

清政辦發[2024]9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單位,駐衡南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預防和應對我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我縣能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縣安委會相關規定,結合我縣“五全一常態”機製要求,製定《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附件: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11

 

  

 

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四年六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1.2編製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2.1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2專家組

2.3電網調度機構、電力企業、重要用戶職責

3.預防預警機製

3.1監測預警

3.2日常防範

3.3信息報告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4.2分級響應

4.3應急處置

4.4信息發布

4.5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 事故調查

5.2改進措施

6.應急保障

6.1 技術保障

6.2裝備保障

6.3人員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7.2責任追究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8.2預案施行時間

 

 

 

 

 

 

 

 

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預防和應對我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工作,科學和快速地處置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各種影響和損失,保障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務院115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599號令)、《國家處置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處置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衡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停電事故的防範和應對處置工作。應對和處理因電力生產造成的重特大事故、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嚴重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引起的對經濟安全、社會穩定、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3.2本預案用於規範在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下,各相關區域、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複等工作。

1.3.3本預案中突發重大停電是指:電力生產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或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衡南電網或縣中心城區及各鄉鎮(街道)供電區域電網減供負荷而引起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市處置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縣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分層分區、各負其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電網企業確保電網盡快恢複供電,發電企業確保機組及時啟動和自身安全,電力用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縣政府、縣直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4.2預防為主,保障重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管理,加強預警和隱患控製,加大電力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將突發重大停電事件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把電網安全放首位,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係統性崩潰、瓦解;優先保證重要電廠、變電站、主幹網架等重要輸變電設備恢複,優先考慮縣中心城區和重要用戶恢複供電;開展突發重大停電救援和緊急處置演練,提高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1.4.3依靠科技,科學應對。加強大電網理論技術研究,加快電網建設改造,采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電力係統安全穩定控製水平,加強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恢複控製研究,優化電網恢複方案和恢複策略,製定科學有效的“黑啟動”預案,提高電網安全運行水平。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2.1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停電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發改局局長、國網衡南供電公司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科工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鄉建設局、縣林業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金融辦、縣政府新聞辦、縣氣象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大隊、國網衡南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衡南分公司、中國移動衡南分公司、中國聯通衡南分公司、中石化衡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衡南石油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縣停電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發改局,由縣發改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發改局分管副局長、電力執法大隊長和國網衡南供電公司分管副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

縣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設國網衡南供電公司,國網衡南供電公司經理兼任縣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主任,縣發改局分管副局長、電力執法大隊長和國網衡南供電公司分管副經理任縣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副主任。

2.1.1縣停電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複等各項應急工作;協調縣直各相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電網Ⅲ級、Ⅳ級停電事件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宣布解除電網Ⅲ級、Ⅳ級停電事件狀態;發生Ⅱ停電事件,由縣停電應急指揮部報請縣人民政府宣布進入電網Ⅱ級停電事件狀態,並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發生Ⅰ停電事件,縣人民政府依據市人民政府通知宣布進入電網Ⅰ級停電事件狀態。

2.1.2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落實縣停電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執行縣停電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製訂和修訂應急預案,監督執行相關情況;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複情況;負責停電事件信息預警發布等相關工作。

2.1.3縣停電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局:負責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協調電網企業、發電企業落實應急處置和搶險工作,協助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做好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所需物資供應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關注全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有關的群體性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交通運力保障,應急物資運輸等工作。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供水、供氣保障及管道搶修等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及因森林火災導致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

縣衛健局: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的醫療救治工作。

縣金融辦:負責協調保險公司進行受災勘查與理賠等工作。

縣政府新聞辦: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所致化學品安全事故監督管理和職業危害事故控製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氣象信息監測、預警信息的發布等工作。

縣交警大隊:負責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交通管製與疏導等工作。

縣消防大隊:負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所致其他次生、衍生災害事故救援及處置。

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承擔縣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職責;負責電網事故應急處理、電網恢複運行和所屬電網事故搶險;向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縣科工信局、電信、移動、聯通衡南分公司:負責保障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通信網絡暢通。

2.2專家組

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領域的專家組成,負責為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決策建議。

2.3電網調度機構、電力企業、重要用戶職責

2.3.1電網調度機構職責(縣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職責)

負責指揮調度管轄範圍內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接受縣停電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縣電力公司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組織指揮衡南地區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搶險救援、搶修恢複工作,落實縣停電應急指揮部的重大部署和決策;

2)宣布進入和解除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狀態,決定啟動、調整和終止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響應;

3)組織人員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根據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向市電力公司、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援助請求;

4)根據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災害,向縣指揮部及指揮部成員單位提出聯動請求,共同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工作;

5)負責向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市電力公司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指揮部等上級部門匯報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和信息溝通聯係;

6)盡最大可能恢複用戶尤其是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並及時發布和披露處置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相關信息。

2.3.2電力企業職責

供電企業、發電企業成立縣突發重大停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2.3.3重要用戶職責

負責本單位事故預防、搶險和應急處理,並及時啟動自備電源。重要用戶:根據客戶供電可靠性要求及中斷供電危害程序分為特級、一級重要、二級重要、臨時性重要用戶四類。縣重要用戶以國網衡南供電公司依照文件規定確定的名單為準,並由國網衡南供電公司告知用戶。

3.預防預警機製

3.1監測預警

國網衡南供電公司、發電企業應建立完善的信息監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體係,完善工作製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盡量將事件控製在初發階段和局部地區,防止事態擴大。

3.2日常防範

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完善繼電保護和安全穩定控製係統,設置合適解列點,提高電力係統通信和調度自動化水平;加強電網建設,配置合理電源點,構建安全可靠的電網,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其所屬調度機構、各發電企業應按照設計規程等有關規定,配備應急保安電源。

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督促轄區內的重要用戶落實必要的應急準備和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技術人員等,提高處置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能力。

3.3信息報告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電力生產發生突發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電力供應持續危機時,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立即將停電原因、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和相關建議(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等)等情況按相關要求及時報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根據事件嚴重程度、發展態勢等及時報告縣停電應急指揮部,並按要求報告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市處置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一級(Ⅰ級)停電事件時,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在30分鍾內報告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長報告,並按要求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縣人民政府在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處置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發生二級(Ⅱ級)停電事件時,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應在1小時內報告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長報告,並按要求立即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縣人民政府在2小時內報告市處置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發生三級(Ⅲ級)停電事件時,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應在1小時30分鍾內報告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長報告,2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發生四級(Ⅳ級)停電事件時,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應在1小時30分鍾內報告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長報告,2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縣停電應急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並將有關情況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同時宣布決定啟動應急預案響應級別。

4.應急響應

4.1事件級別

根據縣突發重大停電造成的停電範圍、事件嚴重程度等因素,將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

4.1.1特別重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Ⅰ級)

市人民政府或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範圍、搶修恢複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發布為特別重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4.1.2重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Ⅱ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重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衡南突發重大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60%以上;

2)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衡南縣中心城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60%以上的,或國網供電負荷15萬千瓦及以上的縣級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60%以上的;

3)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造成衡南突發重大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60%以上,且造成重要發電廠停電、重要輸變電設備受損,對衡南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4)因重要發電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衡南電網突發重大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60%以上,且對衡南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的。

4.1.3較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Ⅲ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較大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因電力生產發生較大事故,造成衡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的;

2)因電力生產發生較大事故,造成縣中心城區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國網供電負荷15萬千瓦及以上的縣級縣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60%以上;

3)因自然災害導致電力設施受到較大破壞,造成衡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的;

4.1.4一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Ⅳ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一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因電力生產發生一般性事故,造成衡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

2)因電力生產發生一般性事故,造成縣中心城區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國網供電負荷15萬千瓦及以上的縣級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的;

3)因自然災害導致電力設施受到一般性損壞,造成衡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縣中心城區、各鄉鎮(街道)減供負荷指城區範圍的減供負荷。

4.2分級響應

4.2.1較大及以上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響應

1)立即啟用縣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組織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分析、報送工作。

2)組織應急基幹分隊隊員趕赴事發地,按有關規定接受受援單位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並快速、準確地向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信息。

3)調集應急力量,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向事件發生地派出現場工作組。根據處置情況向上級單位、政府部門提出應急救援申請。

4)與市電力公司、縣政府及相關政府部門聯係溝通,定時匯報相關情況。

4.2.2一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響應

1)啟用縣應急處置指揮中心,開展應急值班,做好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

2)縣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對事件發生單位做出處置指示,有關部門應按照處置原則和部門職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調集應急隊伍,協調解決搶修物資、應急電源、醫療衛生、交通運輸和後勤支援等方麵問題;

4)向縣政府新聞辦、市電力公司、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事件情況;

5)滾動發布相關停電情況、處理結果及預計搶修恢複所需時間等信息,並通過快捷方式與湖南日報、衡陽日報、紅網等省、市主要媒體進行溝通,說明停電事實、初步原因等情況

6)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現場應急工作;

7)必要時請求市電力公司或市、縣政府部門支援。

對較大和一般性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由縣停電應急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政府負責通報事故情況,發布事件信息。

4.3應急處置

4.3.1發生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啟動本轄區應急響應預案,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迅速調度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儲備物質,盡快趕赴事發現場,組織搶險,修複電力設備。

當電力供應持續出現嚴重危機、電網調度機構缺乏有效調控措施,並可能致係統性供需破壞和縣電網突發重大停電時,縣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研究製定出台限電方案,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嚴格執行。

4.3.2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運行,國網衡陽供電公司依照縣發改局批複的“衡南電網限電序位表”,由電網值班調度采取各種必要措施,控製事態發展。

4.3.3在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應加快電網和供電恢複。電網調度機構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動和用電恢複,在保證電網安全穩定時留有餘度。條件具備時,應優先恢複重點地區、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各發電廠應嚴格按照電力調度命令恢複機組並網運行,各電力用戶應嚴格按照調度命令有計劃恢複用電。

4.3.4礦井、醫院、通信、新聞媒體、高層建築等重要電力用戶必須自備應急電源,並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保證人員生命安全,避免擴大損失。

4.3.5學校、車站、商場、影劇院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啟用自備應急電源,組織人員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4.3.6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黨政機關、新聞單位、金融部門、重要公共場所等重要區域的保衛工作,嚴防盜竊、破壞等各種違法行為,確保重要區域的正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4.3.7消防部門要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撲救火災及救援,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4.3.8交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加強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確保重要區域和重要路段的交通暢通,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

4.3.9物資供應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和基本生活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確保停電期間居民的基本生活正常。

4.3.10停電地區各類電力用戶應及時啟動相應停電事件應急響應,采取自救、保護措施,有效防止由於縣突發重大停電引起的各種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

4.4信息發布

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事故信息統一對外發布,並負責擬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主要新聞媒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下,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縣電網應急響應啟動機構按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4.5.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複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4.5.2停電負荷恢複80%以上,重點區域負荷恢複90%以上;

4.5.3發電燃料恢複正常供應、發電機組恢複運行,燃料儲備基本達到規定要求;

4.5.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情形。

5.善後工作

5.1事故調查

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分級,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或縣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配合事件調查組進行調查。各相關部門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複情況、事故損失等。

事故調查應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有機結合。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應認真聽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介紹,並與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協調,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調查工作包括:調查組的組成,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5.2改進措施

5.2.1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之後,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汲取事故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電力應急預案。

5.2.2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後,各相關部門、國網衡南供電公司應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健全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係。

6.應急保障

6.1 技術保障

全麵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電力管理部門應組織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麵專業人員(專家)進行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開展應急處置技術谘詢和決策支持。電力企業應認真分析和研究電網突發重大停電的影響及預防措施,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不斷完善電網突發重大停電應急技術保障體係。

6.2裝備保障

各相關部門及電力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製度,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國網衡南供電公司及所屬電網企業應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電力搶修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機製。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確保救援裝備處於良好狀態。

6.3人員保障

加強電力企業的電力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7.1.1宣傳

各縣直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及電網企業應加強電力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公眾應對停電事件的能力。並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出現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處置,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7.1.2培訓

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全體員工防範停電事故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認真組織全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7.1.3演練

縣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情協調組織應急聯合演習,強化和完善各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實戰能力。各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每年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練。

7.2責任追究

對在縣停電事件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製定和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縣發改局提請縣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施行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文檔:衡南縣發改局解讀《衡南縣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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