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強能製造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案 |
來源:衡南縣應急管理局 時間:2023-11-24 |
衡陽市強能製造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案 | |
文書編號 | (湘衡衡南)應急罰〔2023〕100 號 |
文書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 |
企業名稱 | 衡陽市強能製造有限責任公司 |
處罰日期 | 2023-11-24 |
公示期限 | 一年 |
違法事實 及證據 | 案件基本情況、違法事實: 2023年10月18日,衡南縣應急管理局依法組織對你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你公司未對瀝青浸泡池進行有限空間辯識。 證據:證據一:《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各 1 份,經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盧有能簽名確認,證明該違法行為存在;證據二:現場檢查照片 1 張,證明該公司未對有限空間(瀝青浸泡池)進行辯識的的違法行為確實存在;證據三: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盧有能和安全管理人員周拓的詢問筆錄,經當事人簽字摁印,進一步核實該公司未對有限空間(瀝青浸泡池)進行辯識行為存在;證據四:公司主要負責人盧有能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安全管理人員周拓居民身份證複印件,證明二人身份合法性;證據五:該公司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證明該經營部是一家合法的經營單位,且執法主體合法。以上事實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2015修正)》第七條的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2015修正)》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 版)》第六章冶金等八大行業類第三節《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衡陽市強能製造有限責任公司限期改正,決定給予人民幣柒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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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2015修正)》第三十條第一項 |
處罰結果 | 處人民幣柒仟元整罰款(7000.00) |
執法部門 | 衡南縣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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