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數據局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推廣"信用+行政審批"應用場景的通知
湘數據〔2025〕107號
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牽頭部門: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為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政務服務體係,深入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係攻堅戰,落實省健全社會信用體係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拓展信用應用場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就全麵推廣"信用+行政審批"應用場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信易批"服務,助推"高效辦成一件事"
在全省行政審批服務領域,推行"信易批"服務模式(即:對誠實守信主體,實施"告知承諾製"和"容缺受理"兩種服務模式)。
(一)推廣"告知承諾製"服務模式。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履行職責的行政審批部門以書麵(含電子文本)形式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材料而依據書麵(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事項,政務服務部門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對申請人履行承諾情況予以複核監督。
(二)推廣"容缺受理"服務模式。申請人申請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已具備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基本條件且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但次要條件或部分材料有欠缺時,如符合可容缺受理情形的,可由申請人自願作出按規定補齊材料的書麵承諾,將該承諾事項作為先予受理和審查的條件,待材料補齊後由行政審批部門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相關批文和證照。
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及無信用承諾違約記錄的申請人,可在指定的事項範圍或辦事場景,自願選擇以上兩種服務模式,享受更高效、更便捷的審批服務。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申請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實施審批。
二、分類梳理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動態管理
(一)分批發布服務事項清單。圍繞經營主體從開辦到注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後兩個全生命周期,省級分批製訂發布《實行告知承諾製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目錄》和《實行容缺受理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由市州、縣市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牽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工作實際,在省級指導目錄基礎上,進一步擴充事項範圍,分批梳理本級《實行告知承諾製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實行容缺受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並明確適用情形、材料要求、承諾時限等核心要素,並於2026年3月底前通過各級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布,實行動態調整更新機製。
(二)精準實施審批風險防控。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等風險較高的事項(如食品藥品生產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審批等),原則上不納入"信易批"範圍。對低風險、標準化程序高的事項,積極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諾製。
三、強化信用數據賦能,推進審管閉環銜接
(一)推進事前信用無感核查。加快推進"信用湖南"一體化平台與省政務服務平台深度融合與數據實時共享。申請人在通過線上線下辦理相關事項時,相應審批業務係統應依據相關規定,自動、無感地完成對申請人信用狀況的實時核查。對信用狀況良好的申請人,係統自動匹配適用告知承諾或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對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申請人,係統予以識別預警,行政審批部門按規定采取嚴格審查程序。省"一網通辦"係統應盡快完成相關功能迭代升級,確保信用核查過程對守信主體"無感",對審批流程"賦能"。
(二)強化事中事後閉環監管。行政審批部門在作出許可決定後,應將申請人的基本信息、承諾內容及審批結果等推送至相應的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應依據職責,通過“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承諾履行情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將監管結果及時反饋至行政審批部門及"信用湖南"一體化平台。對發現承諾不實或未按期履行承諾的,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並視情節嚴重程度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記錄,及時推送至"信用湖南"一體化平台,形成"審批—信用核查—監管—信用懲戒"的有效管理閉環。
各市州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職責,組織市、縣相關部門協同推進實施"信用+行政審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同時,各地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服務政策,增強各類主體的誠信意識和契約精神,積極營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懲"的良好社會氛圍。
湖南省數據局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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