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縣信訪係統以“貫徹二十大、落實新條例、開創新局麵”為主線,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條例》落實年、信訪工作體製機製建設、信訪問題源頭治理三年攻堅行動、信訪工作示範縣創建及信訪法治化等重點工作,全縣信訪形勢持續好轉,有力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我縣連續五年成功創建省信訪工作示範縣(信訪工作“三無”縣),縣信訪局被評為全省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典型。
一、信訪工作開展情況
(一)堅持頂層推動,全麵壓實信訪工作責任。縣委、縣政府將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今年以來,縣委常委會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信訪工作5次。全縣嚴格落實縣級領導輪流到縣信訪局值班接訪製度,縣級領導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993批2147人。結合主題教育和“四下基層”,聯鄉鎮(街道)縣級領導都能做到每月至少下沉到聯點鄉鎮(街道)接訪約訪一次。鄉鎮(街道)班子成員做到每周至少下沉到村(社區)接訪約訪一次。全縣各級各部門相關領導都能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及“管行業、管信訪”的原則,對聯席辦交辦的信訪積案以及相關重點人員,做到積極響應,快速行動。全縣上下基本形成了領導幹部帶頭抓,層層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
(二)堅持預防為先,源頭化解矛盾糾紛。堅持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縣每月、鄉鎮(街道)每旬、村(社區)每周排查一次矛盾隱患,共摸排矛盾隱患785件,成功調解糾紛697起。對重點隱患和重點領域開展集中排查,通過屋場懇談會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組織開展精神障礙患者摸排管理專項行動,共摸排精神異常人員17人,全部落實相關措施。同時組織對涉非法集資領域、涉房地產辦證領域、商品房無法及時交付問題、重點項目征地拆遷領域等開展集中排查。建立信訪維穩“紅黃藍”三色預警督辦製度,提高有關領導對各類矛盾問題和不穩定因素的關注度,督促各責任單位超前介入,有效處置,妥善化解。
(三)堅持突出重點,聚焦積案進行攻堅。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深入推行“四有推定”工作法,持續開展“治理重複信訪、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年”活動。縣信訪聯席會議牽頭對重信重訪信訪問題,分類建立台賬,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周調度、月通報。今年來,共辦理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件8批次148件,辦結率100%,滿意率84.7%,見麵率94.2%,得到上級領導肯定。辦理中央聯係辦第三批專項工作移交信訪件25件,辦結率100%。
(四)堅持宣傳引導,著力推動信訪法治化。開展《信訪工作條例》實施一周年係列宣傳活動,聯合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等20個縣直單位開展現場宣傳宣講、發放宣傳資料,引導群眾按照部門職責精準反映問題,少走彎路。2023年縣信訪局主要負責人3次到縣委黨校開展《信訪工作條例》宣傳宣講,在全縣科級幹部中掀起了一股學《條例》、守《條例》、用《條例》的熱潮。開展“我與《信訪工作條例》”主題征文活動,共收到優秀主題征文10餘篇。根據中央、省、市信訪聯席辦安排,自11月20日起,全縣開展信訪法治化試點工作,該項工作是中央聯席辦在全國推廣的一項改革,先試點後推廣,全省共安排18個試點縣(市區),衡南縣是試點之一,通過信訪工作法治化試點,全縣群眾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信訪秩序進一步規範。
(五)堅持底線思維,落實重點維穩任務。在全國兩會、中非經貿博覽會、杭州亞運會、國慶等特護期間,全縣上下緊緊圍繞“五個不發生”工作目標,下先手棋,鑽矛盾窩,打主動仗,有效做到源頭穩控,取得良好成績,受到省市好評。確保了各重要節點社會大局穩定。
(六)堅持人才為先,大力培養優秀信訪人才。繼續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信訪局實踐鍛煉,今年來,共選派副科級幹部5批10人、退役軍人2批6人到我局實踐鍛煉,選派1人到市信訪局實踐鍛煉,進一步提高全縣信訪幹部為黨分憂、為民解難能力水平。同時圍繞《信訪工作條例》、新湖南省信訪信息係統、信訪工作“六率”、信訪法治化等開展信訪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信訪幹部業務能力,提高解決群眾信訪問題、規範辦理信訪案件的整體質效。今年來,全縣共開展信訪幹部業務培訓8批400餘人次。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創新機製。進一步強化領導幹部值班接訪、領辦包案、聯點督導製度執行力度。完善信訪事項跟蹤督辦製度及信訪工作責任追究製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管信訪”的原則,加大督查督辦和追責問責力度,采取約談、掛牌、重點管理等手段推動工作落實,真正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化。
(二)進一步規範信訪業務。按照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讓信訪工作人員了解、掌握和熟練使用“兩圖一指南”,依法依規受理辦理信訪事項,積極推動“一件事一次辦”,同時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和提煉信訪工作法治化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進一步深入開展“示範”鄉鎮(街道)、村(社區)創建活動,對創建成功的單位在資金安排、職級晉升、評先評優上給予傾斜,進一步推動信訪工作重心下移。
(四)進一步推動問題解決。繼續推行“四有推定”工作法及信訪工作分析研判工作製度,定期排查梳理疑難複雜信訪問題和信訪積案,並全部落實化解處置責任,依法按政策做好化解疏導處置工作,及時協調推動信訪問題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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