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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2016-2020年)

為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對全縣醫療衛生資源的宏觀調控,優化資源配置和提高醫療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益,滿足我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根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14號)、《湖南省‘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衡陽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精神,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衛生資源分布狀況,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原則,製定本規劃。

一、全縣醫療機構現狀分析

(一)醫療機構現狀。

“十二五”期間,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快速發展,基本上能滿足全縣人民群眾基本醫療的需要,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構建起了醫療、預防、保健、康複、健康教育等多功能於一體的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1、現有醫療機構情況。截至2015 年底,全縣共有醫療、預防、保健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955個,其中縣級醫院4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27(其中中心衛生院11),衛生院門診部及衛生院25個,醫療點村衛生715個,在我局注冊的民營醫院2個,個體診所54個,門診部、醫務室127個,急救中心1個。

2、床位。縣現有病床3947張,平均每千人擁有病床4.02張。

3、人員。全縣共有醫務人員3226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2022人,執業護士1204人;全縣平均每千人擁有執業醫師 2.06名,平均每千人擁有執業護士1.23名。

從全縣醫療機構床位、人員、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擁有量及布局看,我縣的服務能力從宏觀上能基本滿足當前人民群眾的醫療保健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醫療衛生服務體係的技術結構調整滯後於疾病譜的變化。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疾病譜正逐步發生變化,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亦在發生變化。甲型流感、禽流感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人口老齡化,老年疾病的預防、康複也越來越迫切;兒童和婦女的醫療保健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亟待調整現有的醫療衛生服務結構。

2.醫療資源布局與流動不合理現象仍未徹底改變。

1)基層醫療技術設備資源仍然不足。

2)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有待進一步改善。高學曆、和學科帶頭人嚴重缺少。

3)重點專科建設緩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滯後於醫療衛生需求,尚未形成醫院 “龍頭”專科和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品牌”學科。

4)醫療救治體係不完善。縣120特服號碼設置仍不規範,重大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亟待加強。

二、規劃製定的指導思想、目的、原則和適應範圍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按照布局合理、結構完善、功能互補、公平可及、資源共享、方便群眾的要求,以提供多層次、多元化、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為目標,通過規劃引導,有前瞻性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醫療資源,提高基本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提高全體居民健康水平為宗旨,建立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功能和結構更趨合理的醫療服務體係,實現全縣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強化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宏觀調控,充分利用有限醫療衛生資源,合理配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促進多元化辦醫,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基本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與醫療安全,建立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功能和結構更趨合理的醫療服務體係。

(三)適應範圍。本規劃涉及的醫療衛生資源為全縣範圍內各種所有製形式的醫療衛生資源,包括區域內各部門、各行業興辦的醫療衛生資源,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資源。

(四)規劃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以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醫療服務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服務體係,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

1.依法設置。各類醫療機構設置必須依據現有法律法規,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不設立未經省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確定標準的醫療機構,不越權設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不論所有製、投資主體、隸屬關係和經營性質,均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依法實施準入、依法監管。

2.公平可及。根據醫療供需實際情況,堅持城鄉統籌、麵向全體居民,優先考慮基本醫療,設置重點為醫療資源薄弱地區,逐步縮小醫療服務供給的城鄉差距與區域差別。醫療機構服務半徑適宜、布局科學合理、方便群眾就醫,在現有一級以上醫療機構服務半徑500米範圍內,不再設置種類相同、功能相近的醫療機構。

3.政府主導。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嚴格控製公立醫療機構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貸款總量,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質。縣級人民政府集中主要精力辦好4所縣級公立醫院。

4.多元辦醫。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重點引導社會資本舉辦康複、精神病、傳染病、護理、老年病、臨終關懷醫院,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專科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可以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需求。

5.中西並重。堅持中西醫並重的衛生工作基本方針,保障中醫、中西醫結合的合理布局及資源配置。

6.分級診療。合理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和職責,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使常見病、多發病能在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得到安全有效的診治;進一步發揮優質醫療資源作用。

三、衛生資源配置

根據提供醫療衛生計生服務的構成要素,衛生計生資源包括機構、床位、人力、設備、經費和科研技術等。  

(一)機構設置

1、公共衛生計生機構設置

   1)衛生計生執法機構。全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按縣、鄉兩級設置,縣級組建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鄉鎮設立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所。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的主要功能:實施衛生計生工作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檢查;對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及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安全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對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秩序;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放射診療、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製措施、消毒隔離製度執行情況、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和菌(毒)種管理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母嬰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內容和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進行監督,依法打擊“兩非”行為;實施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及違法違紀案件的督查督辦。對鄉鎮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和督查,對監督協管員進行培訓、業務指導;受理對相關衛生和計生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2)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設置一所政府主辦的縣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組成疾病預防控製基層網絡。十三五期間,加強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建設,改擴建建疾病預防控製大5900平方米,預計總投資1000萬。

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的主要功能:實施疾病預防與控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免疫規劃、預防性健康體檢、消毒、病媒生物檢測,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控製、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等工作。

3婦幼保健機構。設置一所政府主辦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規劃期內,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整體搬遷至新縣城雲集(原衡陽市中山北路衡南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置換給衡南縣第二人民醫院使用),“十三五”期間,新建住院樓一棟,總床位控製在300張以內。

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要功能:實施全縣從事母嬰保健技術的服務醫療機構、技術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全縣孕產婦、兒童死亡的預防、控製和調查;全縣婦女病的普查普治及婚前醫學檢查;全縣出生缺陷幹預措施的落實;全縣婦幼保健兩個係統管理環節的工作。受縣衛計局委托負責全縣《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技術服務考核合格證》、《托兒園所衛生保健合格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等的受理、審核、報批、發證工作。承擔全縣高位產婦的篩查、追訪及就職工作;全縣婦科、產科、兒科等臨床工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優生指導、信息谘詢、隨訪服務、生殖保健、人員培訓等任務。參與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事故的處理和抗災救災工作。

(4)醫療緊急救援機構。根據人口分布和衛生資源布局,按照急救半徑5公裏、應急反應時間10分鍾的標準,設置急救中心。急救中心、急救站以城市每6萬人、農村每12萬人配置1輛救護車,服務半徑控製在8公裏以內,形成反應靈敏、通訊暢通的急救服務網絡。“十三五”期間,我縣依托衡南縣人民醫院獨立設置政府舉辦的縣級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中醫醫院及具備急救能力的中心鄉鎮衛生院、民營醫院納入院前急救網絡。院前急救號碼落戶縣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取締其他由各醫院自行設置的院前急救特服號碼。

醫療緊急救援中心的主要功能:負責全縣日常院前急救和指揮調度轄區內的院前急救工作;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指揮調度全縣醫療急救資源,開展緊急救援;對全縣急救站、醫院急診科以及鄉級急救網點進行業務技術培訓。

    5)采供血機構。由於我縣距市采供血機構較近,原則上不再建采血機構。“十三五”期間,縣人民醫院建立和完善儲血庫。在縣政府廣場前設立采血屋。

(6)精神衛生機構。“十三五”期間,設置一所精神康複醫院,擬設床位98張。

    精神康複醫院主要功能:承擔本轄區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療和科研教學,精神疾病監測、預防、治療、培訓、康複,開展精神衛生谘詢,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對精神衛生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技術指導。

(7)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在縣人民醫院內設置傳染病區,其他專科防治機構歸口到縣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專業防治機構的主要功能:根據各專業防治機構職能和防治規劃,負責疾病預防與治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對專業防治工作進行檢查、評估、監督和技術指導。

2、醫院設置

  1)縣級綜合性醫療機構。政府主要辦好縣人民醫院。縣人民醫院南院(市中山北路)保持現有180張床位規模;東院(雲集)現有床位320張,在規劃期內,新建住院樓一棟,增加床位300張,總床位控製在800張之內。縣第二人民醫院規劃期內原則上保持現有床位152張,在條件成熟時將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市中山北路)置換給第二人民醫院,控製總床位在200張以內。

   2)中醫醫院。全縣設置政府舉辦的二級中醫醫院一所。規劃期內,縣中醫醫院(三塘鎮)保持現有220張床位規模;啟動新院(雲集)住院樓建設,總床位控製在360張以內。

   3)專科醫院。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民營醫療機構,特別支持舉辦100張床位以上的專科醫院。

   4)鄉鎮衛生院。每個建製鄉鎮設置一所政府主辦的鄉鎮衛生院。同時,可根據我縣實際情況設立分支機構(即非建製鄉鎮衛生院或衛生分院)。根據本輪行政區劃調整,我縣共設置22所建製鄉鎮衛生院(其中一般衛生院13所,中心衛生院9所),非建製鄉鎮衛生院24所,衛生分院2所。

鄉鎮衛生院的主要功能:承擔基本醫療、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健康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行政監督執法等綜合性衛生工作,並對村衛生室進行業務管理、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

   5)村衛生室。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等工作,並與村計生服務室合並使用。原則上一村一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建製村不設村衛生室。村衛生室統一按所在建製村名稱命名,服務人口達到30004000人、服務區域達到1015平方公裏(人口稠密的鄉鎮按810平方公裏)可一村多室。村衛生室的設置力求位置適中,兼顧到多村一室、聯村設室。

   6)民營醫療機構。引導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十三五”期間優先支持創辦精神病醫院、康複醫院、臨終關懷醫院和高端醫療服務機構等各類非公立醫療機構。

7)個體診所。允許符合資質的人員開設個體診所,機構設置不受規劃限製。

8)醫療養老機構。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養老機構,本規劃期間引導民間資本優先舉辦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康複療養機構等,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9)其它醫療機構。對於本《規劃》中未涉及的其它醫療機構的設置,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政策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審核設置。

(二)醫療機構床位配置。

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是指各級醫院、衛生院、精神病院、保健院和療養院等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的正規床位,不含醫院的觀察床、新生兒床、待產床和簡易床。根據衡南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按照“十三五”規劃控製總量的提前下,依據《衡陽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確定全縣床位配置總量,按照縣辦醫院每千人1.64張、鄉鎮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1.66張、社會辦醫院每千人1.05張的床位配置標準,到2020年全縣總床位數預計到達 4379張,4.35/千人,其中縣級醫療機構控製在1647張以內,鄉鎮醫療機構1674,社會辦醫院1058張。床位結構標準:嚴格控製縣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床位的增長,縣人民醫院床位控製在800張以內,縣中醫醫院床位控製在360張以內,縣婦幼保健院床位控製在300張以內,第二人民醫院床位控製在187張以內;民營醫院規劃期內預計增加床位300張,總床位預計達到1058張;鄉鎮衛生院床位配置按照國家頒布的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建標1072008)執行,每千人口宜設置1.66張床位;在保證基本醫療需求的前提下,可根據不同人群的醫療需求和醫療機構現有條件設置一定比例的特需病床,並配備明顯的特需標誌。

(三)衛生人力資源配置。

按照《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14號)文件精神及《衡陽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衛生人力資源配置如下:

1.醫療機構人力配置(2020年)。

1)全縣配置執業(助理)醫師2.12/千人(國標2.5,配置執業護士2.07/千人(國標3.14)。

2)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按1.4/千人口配置。每所衛生院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生。

2.疾病預防控製和婦幼保健機構人力配置。各級疾病預防控製和婦幼保健機構人力配置,根據區域居民疾病預防控製任務和婦幼保健服務需求確定,原則上按國家規定的配置標準配置。

3.衛生計生監督機構人力配置。縣衛生監督人員按服務人口(含鄉鎮派出機構人員)6-9/10萬人配置。學曆要求參照各級疾病控製中心專業人員的要求。

4.村衛生室人力配置。鄉村醫生按每個行政村衛生室各配置一名,撤鄉並村後,根據服務人口數量的增加,可增配1-2名。20%以上的鄉村醫生學曆應達到大專以上水平。

(四)大型醫用設備配置。

醫療儀器設備的配置應遵循技術適宜、資源共享、條件具備、適應機構功能及規模、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不論何種資金來源、何種購置渠道和方式購入的大型醫用設備,均應符合規劃要求,並按國家、省市衛計委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取得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後方準購置。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常規及中檔設備按照國家衛計委頒發的醫院等級評審標準配置,大型設備保持原有配置不變,確需添置的甲、乙類設備,按照規定的報批程序逐級報批。全縣鄉鎮衛生院的醫療設備,按照《湖南省鄉(鎮)衛生院基本設施與人員配置指導標準(暫行)》分類配置。公共衛生機構的醫療和儀器設備按照國家及省裏要求的標準配備。

四、保障措施

1優化資源配置。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製相結合,統籌和優化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對於布局不合理、職能交叉、效率低下的醫療機構,實行關、並、轉、遷,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引導新增醫療資源向農村轉移。推動優勢醫療資源向基層流動,進一步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嚴格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統一協調全縣醫療機構建設和發展。整頓現有醫療機構,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淨化醫療市場。在規劃原則指導下,合理配置醫療機構布局和發展規模,確保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有效實施。

2嚴格醫療機構準入。以規劃為引領,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按照醫療機構的準入標準,嚴格準入關,未納入規劃的不得準入,確保新設置的醫療機構規範有序執業,維護有序的醫療秩序。嚴格醫療機構技術項目和人員的準入,確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開展的技術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3、深化公立醫院改革。進一步明確政府與公立醫療機構之間的關係,實行經營權與所有權適當分離,擴大公立醫療機構的運營自主權,使之真正成為自主管理的事業單位法人。實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製度,規範醫療服務收費,控製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放開特需醫療服務價格。

4完善政府投入機製。爭取財政加大投入,衛生事業經費按時足額到位,其增幅不低於同期同級財政經常性支出的增長幅度。以政府購買公共衛生產品的方式,切實解決特困人群、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問題。對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和科研教育實行定額補助。以“以獎代補”的投入方式,著重扶持重點專科建設。加大對農村衛生事業的經費投入,著力改善農村衛生服務。多渠道籌集衛生資金,形成政府投入、貼息貸款、單位自籌、社會投資等多元化投融資格局。

5加強人才培養。“十三五”期間在培養、引進人才方麵要切實提供優惠政策,營造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加大人才的引進力度和培養力度,采取多種途徑、多種辦法增加並留住人才,增強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確保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五、規劃實施

1.本規劃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人口變化、區劃調整和醫療需求等適時修訂。

2.本規劃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後,再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後發布實施。

3.本規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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