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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交通運輸局依法依規處理信訪事項"導引圖"

衡南縣交通運輸局依法依規處理信訪事項"導引圖"

衡南縣交通運輸局依法依規處理信訪事項"導引圖"說明

一、信訪事項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采用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向交通運輸部門提出信訪事項。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接待部門應當如實記錄。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二、受理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受理涉及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公路及水路工程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城鄉客運管理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車管理;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以及交通運輸係統相關的黨員申訴、申請複審以及建議意見、檢舉控告等信訪事項。

交通運輸部門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甄別,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發放受理告知單,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以及處理途徑和程序。對不屬於交通運輸係統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書麵告知信訪人向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提出。依法轉送、交辦,並書麵告知信訪人。對黨組和政府信訪部門、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經轉辦機關、單位核實同意後,交還相關材料。書麵包含紙質、短信、郵件、傳真等形式。

三、辦理

(一)申訴求決類信訪事項辦理

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等行政程序解決的,導入相應的程序處理。

黨員申訴、申請複審等信訪事項,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等辦理。

無法適用其他法律程序處理的,導入信訪事項處理、複查、複核三級辦理程序。

(1)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並調查核實。對重大、複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辦理結果告知單)。情況複雜的,經本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期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同時應當將延期理由書麵告知信訪人。

(2)信訪人對信訪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麵答複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機關、單位的上一級機關、單位複查。收到複查請求的機關、單位應當自收到複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複查意見(複查告知單)。

(3)信訪人對複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麵答複之日起30日內向複查機關、單位的上一級機關、單位請求複核。收到複核請求的機關、單位應當自收到複核請求之日 起30日內提出複核意見(複核告知單)。對重大、複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經過聽證的複核意見可以依法向社會公示。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複核期限內。信訪人對信訪複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交通運輸部門不再受理並書麵告知信訪人。

(4)對衡南縣交通運輸局作出的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交通運輸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複查(複核)。

(5)信訪事項處理、複查、複核三級辦理程序中,應把調解和解貫穿始終,依據當事人意願可以選擇先行調解。經調解、和解達成一致意見的,製作調解、和解協議書。

(二)建議意見類信訪事項辦理

局屬相關部門應當認真研究論證,對科學合理、具有現實可行性的,應當采納或者部分采納,並予以回複。符合有關規定的給予獎勵。

(三)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辦理

受理的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按管理權限由紀律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依規依紀依法辦理。


衡南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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