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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自然資源局2024年工作總結和2025年工作計劃

2024年工作總結和2025年工作計劃

衡南縣自然資源局


 

今年以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堅強領導下,以科學規劃為引領,以嚴格監管為保障,以優質服務為支撐,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全麵提升自然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自然資源保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4年工作總結

(一)堅定理想信念,強化思想引領。一是持續加強理論武裝。緊緊圍繞黨的各項創新理論,製定相應的學習製度和學習計劃,組織集中學習,確保全係統幹部職工在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邀請縣委黨校校長解讀《條例》課程,加強黨紀學習教育。二是切實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局機關黨的建設、紀律檢查、幹部評價使用和考核等多個範疇,通過增強底線思維,製定重大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細則,加強輿情監控和研判,確保意識形態工作安全穩定。三是積極落實“清廉機關”創建。根據行業特點,出台實施方案,打造清廉品牌,推進清廉機關建設。進一步完善了13項內部管理製度,製定了風險防範化解方案,對高風險崗位進行廉潔提醒,組織中層幹部前往湖南省衡州監獄開展廉政主題教育警示活動。

(二)踐行責任擔當,嚴守耕地紅線。一是牢牢守住耕地和永農保護雙紅線。年度實際耕地保有量(截止12月初)為101.8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麵積為92.47萬畝,均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全年恢複耕地目前已通過審核麵積2484.19,預計全年完成3000畝。二是紮實推進占補平衡改革工作。占補平衡項目整改已入庫項目15個,新增耕地數量指標3235.0545畝,新增水田指標5.5425畝。三是著力開展耕地減少問題整治工作。全年耕地“兩非”整治工作“月清三地”第41-43批次整改率為100%。“三湘護農”“回頭看”整改任務32宗,完成整改銷號32宗,整改率銷號為100%。

(三)樹牢服務理念,強化要素保障。一是全力保障用地需求。截至12月,領取省廳國有土地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複12批次,用地麵積10.9556公頃;領取省廳集體土地農用地轉用批複15批次,用地麵積8.9352公頃;簽發村民建房農用地轉用批文23批次714戶,用地麵積10.5319公頃。另呈報省廳審批土地19批次,總麵積35.0323公頃(其中國有土地9批次,麵積28.706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10批次,麵積6.3259公頃)。通過省廳聯審會的國有土地2批次,總麵積2.1754公頃。呈報市級審批的集體建設用地項目3批次,用地麵積3.1323公頃。二是有序推進土地供應。年度實際儲備土地57.2633公頃(已批準29.6316公頃)儲備國有土地37宗(總麵積93.3798公頃,正按省自然資源廳要求編製論證方案,向省廳申報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3.46億元。年度供應土地51宗,總麵積498.751畝,核收土地價款11005.5932萬元(其中:辦理招拍掛出讓10宗,麵積313.3275畝,核收土地出讓金8125.58萬元,交易服務費128.05萬元,征繳契稅310.4232萬元;辦理協議出讓36宗,出讓土地麵積65.22畝,核收土地出讓金1026.9427萬元,征繳契稅102.6942萬元;辦理劃撥用地6宗,麵積120.2畝,核收土地劃撥價款2218.0705萬元。)。協征稅收11362.27萬元(其中土地交易契稅 6823.26萬元、房屋交易契稅 1442.05萬元、增值稅2547.36萬元、個人所得稅181.31萬元、土地交易印花稅 85.87萬元、耕地占用稅282.42萬元),遺留礦山市場化生態片石拍賣成交總價款625.35萬元,采礦權出讓價款入庫715萬元。三是切實加強土地管理。推進原市農科所4250畝曆史建設用地認定工作,確保了原市農科所企業改製土地處置工作的合法性,節約報批規費約9.5億元及相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化解了三鷹路等建設項目的違法用地風險,為船山學院項目順利落戶鬆山片區提供了要素保障。我縣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已啟動並形成初步成果。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於已通過省廳專家審核驗收,並按程序公布實施。重新研究了全縣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全麵清理存量土地,在形成三個一本賬的基礎上,製定了本地區存量土地處置行動方案和一地一策處置計劃。截止12月31日,我縣閑置土地處置率,存量和新增兩個業務雙百分百處置完成,在全省和其他地市並列位於全省第一,衡陽地區第一。

(四)規劃引領發展,優化空間布局一是完成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獲得省政府批複,明確了縣域發展空間框架。二是雲集街道等23個鄉鎮(街道)國土空間規劃成果已修改完善上報,2024年12月獲市政府批複;43個重點村村莊規劃質量提升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批複。三是加快處理省廳下發的違法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圖斑,已銷號89宗,剩餘2宗正在抓緊時間銷號。

(五)堅持生態優先,突出綠色發展。一是紮實推進生態修複。落實2024年汙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攻勢”任務安排,組織開展2024年曆史遺留廢棄礦山74個圖斑、156公頃的生態修複工作。目前該項目70個修複圖斑已完成生態修複主體工程建設,剩餘圖斑正按計劃推進,預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夏季攻勢”修複任務已經按程序完成自驗並通過市局驗收,相關驗收銷號資料已報送市局向省廳申請銷號。二是科學管理礦產資源。積極推動砂石土礦出讓工作,爭取車江鎮長實、鐵絲塘鎮通程2個灰岩礦區出讓計劃指標,並完成礦區野外勘及驗收,礦區範圍劃定,詳查報告評審備案、原礦山資產評估等前期工作,現正在開展礦山土地租賃等工作。積極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對5家礦山進行了綠色礦山“回頭看”整改。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完成花橋鎮129處廢棄礦硐整治工作。建立全縣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製度,強化地方屬地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

(六)堅持鐵腕嚴治,加強督察執法。一是加快推進部衛片存量問題整改。截至目前,2024年我縣無新增部衛片執法問題圖斑,2018-2023年部衛片存量違法問題圖斑109宗,已整改銷號37宗,剩餘72宗正在辦理用地手續。二是全力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國、省督查係統存量559個問題,省級通過521個,通過率已達93.20%,剩餘問題正在積極處理銷號。三是狠抓“洞庭清波”專項任務。配合市局專案組全麵重啟8座礦山執法檢測、價值評估鑒定等工作。目前,專案組已擬定初步調查報告,待測量報告出來後,將依法依規開展下步工作。四是緊抓重點問題整改。央媒調研反饋指出的7個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除茅市鎮、硫市鎮違法案件正在查處辦理中,其餘都已處罰執行到位。

(七)增強底線思維,築牢安全防線。一是持續加強礦產資源安全開發。通過非煤礦山“三個一批”綜合整治,關閉注銷采礦權52個,將非煤礦山數量縮減為15個。啟動了車江長鴻礦區、花橋石丘礦2個整合礦山淨礦出讓前期工作,並鼓勵整合重組,形成產業化、集約化、規模化格局。二是持續鞏固地災防治。麵對多輪強降雨和“格美”台風等挑戰,我局提前部署,共出動應急調查200餘次,實現地質災害連續十年“零傷亡”開展“挪床行動”茅市鎮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成功避險多起地質災害。其中,茅市鎮茅市村江家山滑坡地質災害成功避險入選自然資源部地質災害成功避險典型案例三是持續保持礦山生態環境安全。中央環保督察第三輪督察工作開展以來,涉及的自然資源領域的信訪件僅有4件(其中有2個件為重複信訪件,重點件僅有1件),相比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信訪量減少了50%以上,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相關信訪件的辦結銷號工作,得到了相關部門的肯定,持續保持著我縣礦山生態環境安全,為美麗衡南建設貢獻了自然資源力量。

(八)改善民生福祉,提升服務質量。一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緊緊圍繞“隻要在衡南,辦事都不難”的政務服務品牌,持續打造“衡南登記,情暖民心”服務招牌,連續三年榮獲全省營商環境考核前十,有望繼續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陣。不動產登記方麵,辦結登記業務8550件,發放證書3189本、證明2846本、抵押注銷2133宗、產權注銷117宗、查封登記265宗,辦理保交樓項目產權證53戶。出具檔案查詢和有房、無房證明等共14560餘份;公檢法及遺留問題查詢並複印資料共2130份;預告登記及預告抵押注銷183份。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15件,規模21.04萬平方米;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1本,批準建築麵積2.52萬平方米;規劃核驗意見書9本,批準麵積24.24萬平方米;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本,批準麵積1.39萬平方米;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非村民建房類)1本,批準麵積746.92平方米;配合鄉鎮報部係統核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建房類)662宗。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4份,規模17.24萬平方米;召開6次規劃審查會,審議通過項目24個。二是著力化解不動產登記遺留問題。出台實施意見,化解了6個樓“登記難”問題,為548戶頒發不動產權證,同時解決了地下車位的首次登記問題。積極探索以“未售房屋抵押擔保”的方式實現稅收入庫,現已為3個樓盤辦理了納稅抵押,擔保金額4457.63萬元,可望在12月底實現“應化盡化、應登盡登”。三是紮實推進信訪維穩工作。年度內有效製止化解信訪問題在萌芽狀態3件。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6起,來電4起,集訪2起,自然資源部6件,上級交辦28件已辦結26件,12345政府熱線279件已全部辦結。

二、存在的困難

(一)土地集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是當下的緊迫課題,不僅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更是破解土地管理難題的重要途徑,然而我縣粗放型用地的情況依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一是各項控製指標執行不嚴肅,隨意性大,部分項目在申報時自行確定了項目選址範圍,需在申報階段同步與發改部門及自然資源部門溝通對接,避免發生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違法用地現象;二是存在批而未用現象,一些農轉用土地在批準後未能及時供地或供地後未能按時開工建設;三是“淨地”交付土地不徹底,受財政緊張影響,部分已供應或擬供應的地塊未達到征拆“淨地”要求,增加了土地供應難度。

(二)生態修複支撐力不足。一是我縣生態修複工作仍處於起步階段,在法治建設、理論研究、製度規範、技術標準等方麵還存在諸多空白和短板,業務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升。二是曆史欠賬較多,生態保護修複任務量大,缺乏足夠的資金和政策支持。三是項目涉及多方利益,施工過程中常遭遇阻工問題,部分群眾不配合,導致示範工程項目總體施工進度偏慢,部分圖斑甚至無法進場施工。

(三)整改矛盾突出。一是責任主體態度消極。曆年自然資源督察執法存量問題經多輪整改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部分鄉鎮(街道)對恢複耕地任務持觀望態度,嚴重威脅耕地保護底線目標任務。二是整改合力不強。存量違法問題整改具有特殊性,存在曆史成因複雜、項目業主不明、報批資金不足等問題,各鄉鎮(街道)和項目業主單位要消除觀望思想,明確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快圖斑整改,搶抓用地報批、拆除複墾、恢複耕地的關鍵時期,及時消除違法用地狀態,恢複耕地耕種並通過變更調查。

(四)用地報批速度滯後。一是國有經營性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報批流程複雜、時間長,需要編製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並獲得省廳批複,從組卷到批約6個月時間二是原審批的臨時用地無法延期項目位置多位於城鎮開發邊界外,導致申報集體建設用地數量大增,但地單位往往無法提供齊全的報批資料導致違法用地圖斑增多

(五)淨礦出讓推進速度緩慢。一是政策調整頻繁,采礦權淨礦出讓政策調整更新較快,導致部分項目返工或增加工程量,進而延長項目時間。二是法定程序限製,淨礦出讓中的地質勘查需經過專家評審或評估,且這些環節均有法定時間和順序要求,難以加快工作進度。三是部門及鄉鎮配合不足,淨礦出讓工作離需要部門間緊密聯動,但政策和工作要求差異導致難以形成強大合力。四是群眾工作難度大,部分鄉鎮礦山所在地的村委班子缺乏凝聚力、執行力,受“鄉賢”影響,認為開礦破壞風水;同時,村民利益未得到滿足(現有土地租賃標準低於以往私企租金),導致思想不統一,采礦權難以落地。

三、2025年工作計劃

(一)強化理論學習,規範行政行為。深入學習、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論述的真理力量、實踐偉力,把學習宣傳貫徹《論述摘編》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組織全體黨員幹部從學習中汲取奮進的智慧和力量,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動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行動。進一步圍繞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一流要素保障、一流服務水平”目標,聘請監督員,“強作風、優服務、提效能、抓落實”為抓手,明確工作任務,突出建章立製、規範行政行為。

(二)嚴守耕地底線,全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黨政同責、剛性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要求,樹立耕地保護“一失萬無”的鮮明導向,嚴格按照“量質並重、嚴格執法、係統推進、永續利用”總要求,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改革要求,堅持“以補定占、先補後占”,堅持“量質並重、占優補優”,確保縣域耕地總量平衡。持續強力推進“洞庭清波”、農村違法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類問題整改年度目標任務。

(三)優化空間布局,加強城鄉融合發展。一是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監督實施體係。為保障規劃的權威,在現行已批複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實施機製,完善監督體係,確保規劃嚴格執行。二是加強城鄉融合發展。突出縣級總體規劃和鄉村片區規劃在打造城鄉融合中的作用,推進各級各類規劃的編製報批工作;打破資源流動障礙,推動產業和人口向優勢區域集中,實現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四)注重要素保障,大力提升保障能力。嚴格執行土地年度計劃,強化重點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實行“統一規劃、分期供地、分期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紮實開展批而未供和低效閑置土地處置,探索土地儲備機製創新,加強供儲聯動,盤活存量土地。拓寬用地和資源利用空間,服務園區發展,助推鄉村振興。科學設置、不斷優化礦業權布局,加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持續推進礦山生態修複工作、淨礦出讓工作,強化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切實抓好文教新城一期、港利製冷、甘竹食品等重點項目土地報批工作。圍繞國省督察、部衛片圖斑整改及審計、巡視巡察交辦問題,係統謀劃,主動對接項目業主,強化報批項目組卷質效,提升案卷一次性通過率,切實縮短項目報批工作周期,促進項目高效落地。

(五)優化營商環境,關切民生實事。持續推進不動產登記遺留問題化解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完善共同監管機製;全麵加強在建新項目監管,堅決遏製新問題產生。積極為縣域企業紓困解難,加強溝通對接、政策指導、服務跟蹤,進一步優化土地出讓、規劃調整、產權辦理等審批程序,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扛起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加強與鄉鎮(街道)的協同配合,紮實抓好隱患排查、臨災避險、項目整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加強部門聯動,提高工作質效。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加強與縣發改、林業、農業農村、住建、財政、稅務、司法等部門和鄉鎮(街道)聯動機製的建立完善,壓緊壓實牽頭責任、屬地責任、配合責任,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邀請行業專家,就耕地保護、執法督察、地災防治等重點工作開展縣鄉兩級培訓,不斷提高自然資源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