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麵: 首頁 > 政民互動 > 常見問題
問:市民反映其是某公司的會計,該企業未核定申報企業安排殘疾人數領取社會殘疾人保障金,谘詢是否可以補繳殘疾人數名單。
答:每年3月1日--4月30日開放申報係統,其餘時間係統關閉。如果不及時申報,視作該企業未有殘疾人數。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