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司法局2018度部門決算編報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我局內設辦公室、政工人事股、基層股、法製宣傳股、司法鑒定股、政策法規股、行財裝備股。下屬單位3個(副科級單位):縣公證處、縣社區矯正中心、縣法律援助中心。另外設有局工會、婦委會、共青團、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信訪辦等。26鄉鎮設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屬派出機構)。擔任著全縣“保障、宣傳、服務”三大職責,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首任,以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為中心,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2018年,局機關緊緊圍繞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嚴格執行部門預算,進一步規範內部管理,強化基礎工作,切實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厲行節約,勤儉辦事,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預算執行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1153.2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1148.8萬元。 本年支出總計1153.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2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1.8萬元,個人和家庭補助58萬元,項目支出131.9萬元。
2018年基本支出1021.2萬元,係保障我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案費)等日常公用經費。項目支出131.98萬元,係我局為了做好全縣法製宣傳教育;指導和管理各鄉鎮、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基層司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管理全縣麵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指導和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監督和管理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而發生的支出。
2018年度財政總收入1148.8萬元。其中公共安全財政撥款收入980萬元,社會保障就業收入102.3萬元(退休人員工資及津補貼)。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3.3萬元(全局的醫療。養老。工傷。生育等保險)住房保障23萬元。
三、“三公”經費決算
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1.7萬元,比部門預算減少9.8萬元,分項為: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零元;我局公務用車2台,沒有超編購置,主要用於基層指導、辦案,全年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7萬元,比預算減少1.8萬元,降低21.17%;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比預算減少8萬元,降低63%.公務接待嚴禁奢侈浪費,為節約開支大部分接待都在食堂開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公車2台,均為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四、關於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預算績效管理考核工作,細化了預算編製工作,認真做好了預算的編製。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機構的預算管理意識,嚴格按照預算編製的相關製度和要求,本著“勤儉節約、保障運轉”的原則進行預算的編製;編製範圍盡可能的全麵、不漏項,進一步提高了預算編製的科學性、合理性、嚴謹性和可控性。在日常預算管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強預算支出的審核、跟蹤及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五、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核撥給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省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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